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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海商、渔业、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物流的发展。

经中国国际商会批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海运,陆运(公路、铁路),空运,多式联运,集装箱的运输、拼箱、拆箱,快递,仓储,加工,配送,仓储分拨,代理,物流信息管理,运输、搬运、装卸、工具、仓储设施的建造、买卖和租赁,物流方案设计与咨询,与物流企业和物流有关的保险,与物流服务有关的侵权,以及其它与物流有关的争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从具有航运、保险、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外人士聘任。除了法律专业之外,仲裁员的专业范围涉及到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修理、船舶建造、船舶检验、船舶代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港务监督、港口管理、引航技术、海洋环境保护、船舶碰撞、救助、打捞、拖带、海损理算、渔业纠纷、物流等,为保证公正地审理各种类型的海事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有来自中国大陆、英国、比利时、荷兰、日本、加拿大、新加坡、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瑞士、美国等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200多位仲裁员。

为适应企业对海事仲裁的需求,仲裁委员会先后在大连、上海、广州和宁波和天津设立办事处。上海办事处已于2003年升格为分会,分会可以独立受理和审理案件。

青岛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城市,也是山东地区的最大港口城市。青岛港是国家特大型港口之一,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是太平洋西海岸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和海上运输枢纽。以青岛为中心的山东地区众多港口及周边地区的中国企业对海事仲裁有着强烈的需求。伴随海事产业的迅猛发展,大量海事争议客观上呼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业务向山东地区扩展。为适应这种需求趋势,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2006年10月20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正式设立青岛办事处!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设立在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内,可以充分借助青岛远洋船员学院这座高等海运院校的优秀资源,更好地就近为急需以仲裁方式解决海事争议的单位或企业提供及时便利的海事仲裁服务,并促进我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的基本职能是

(1) 为有关单位或企业就各类海事合同订立适当的海事仲裁条款提供咨询;

(2) 开展海事仲裁调研工作;

(3) 为当事人提供海事仲裁、调解咨询;

(4) 接受当事人提出的海事仲裁申请;

(5) 按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指示或委托,协助安排仲裁委员会在青岛的开庭或调解等事宜;

(6) 完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
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QING DAO OFFICE.